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市信访局郑重作出如下承诺:
1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。
2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、述职述廉、民主生活会等制度,大力推行党务和政务公开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
3、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监督和管理,开展廉政谈话活动,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经常进行教育提醒。
4、以“事要解决”为重点,积极畅通信访渠道,全力化解信访积案,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5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,坚决纠正 “四风”问题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省委“六条意见”和市委“八简两风”精神。
6、不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,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提升服务质量,提高工作效率,坚持依法办事和廉洁从政。
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,电话:8667786(市信访局纪检组)